王邵军
2023年08月06日13:38 来源:哲学研究
作者简介:王邵军,1963年11月生,山东诸城人,山东财经大学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党的十九大代表。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近现代文化思潮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等,曾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等奖项十余次。
“马克思博览群书……在他的阅读中,亚里士多德是其中一位被最经常思及的作者。亚里士多德的名字几乎贯穿了马克思的整个哲学思考生涯。”论及实践哲学思想,亚里士多德对马克思的影响最大。在西方,亚里士多德是实践哲学的源头,而实践哲学的转向,“若追溯其源头,则非马克思莫属”。与理论哲学不同,实践哲学直接面向人的现实生活,研究人的行为,其终极旨趣是通过实践追求人的自由和幸福。
一、实践问题的凸显与人的幸福生活
根据西方哲学史的惯常理解,希腊哲学以苏格拉底为界发生了由“自然哲学”到“人的哲学”的转向。自然哲学,顾名思义,其研究对象就是“自然”。自然(physis)一词,其古希腊语的本意是“产生、成长、涌现”,即凡是那些自然而然、自身呈现、按其本性就能生成为“如此这般”的东西,皆属于“自然”。在古希腊人的如此理解中,世界也即自然界,是一个实在的整体,社会人生与山川草木没有发生对置关系,同样属于自然哲学的研究对象。既然人的问题还没有在哲学层面上凸显出来,那么实践问题也就无从谈起。
到了公元前5世纪,希波战争开阔了希腊人的眼界。以普罗泰戈拉等人为代表的智者派发现:和自然物那种自然而然发生的变化不同,与人相关的东西(如风俗习惯、典章制度、法律规范等)会因时代、地域的不同而有着相当大的差异。于是,他们的头脑中产生了如下问题意识——“从对诸神的礼拜,直到在自由人与奴隶,希腊人和野蛮人之间的差别,所有这些制度和传统风俗习惯是否以自然(φυσει)为基础?并因此就是神圣不可侵犯,还是能够变更和改进?”因此,也就有了自然与习俗(nomos)的分离与对立,“physis-nomos”问题应运而生。
在这种情势下,“哲学的对象,在苏格拉底看来,不是自然,而是心灵,是自己,认识自身中的善,即人的德性”。智者派所推论的在人的活动领域永远无法获得真理的相对主义倾向令苏格拉底十分不满。为此,他要为被智者派动摇的杂多易变的“人的世界”寻找某种普遍永恒的原则。苏格拉底与之前的自然哲学家们寻找万物本原的思维方式是一致的,但他没有意识到的是,由于人的活动领域加入了自主性因素,人有了自由选择的可能性,所以产生了与自然哲学家们所追问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截然不同的另一个问题——“世界应该怎么样”,这就意味着他要为人的行为选择确立一个基础和原则。“选择,就其实质而言,是一种价值选择。”“价值范畴意味着与‘仅在于认知世界是如此’的科学不同,它总是表征着人类对事实世界理应如此的期望,体现为人对事实世界强烈的超越意识。”于是,为习俗世界确立人的价值的普遍性原则的工作就给“神事”划定了界限,为“人事”留出了地盘,进而打破了自然界与人类社会不作区分、浑然一体的哲学观念。在这里,价值概念虽未成形、实践问题虽未明确,但已隐含其中。
第一位将实践作为一个哲学反思概念的西方思想家是亚里士多德,他以此为基础建构了他的实践哲学,其目的就是要为人的自主活动领域确立一套切实可行的理论原则。通过对前人成果的总结,亚里士多德把一切事物的成因总结归纳为“质料因”“动力因”“目的因”“形式因”,认为“动力因”和“目的因”实际上包含在“形式因”之中,这就有了“形式质料说”。世界万物由低到高构成一个等级森严的体系——相对于高一级的事物来说,低一级的事物就是“质料”;反过来,相对于更低一级的事物而言,它又成了“形式”。由此向两端推延开来,最底端是一个不含任何“形式”的“纯质料”,最顶端则是一个摆脱所有“质料”的超验的“纯形式”。这个“纯形式”堪称推动万物发展的最终动力(动力因)和引导万物前进的终极目的(目的因),亚里士多德将其称为“至善”,即“神”。根据这一理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从低级到高级,包括人在内)都在追求着自己的目的,而终极目的就是“至善”(最高价值),这就是整个世界的运行逻辑。这种“至善”可以将其理解为幸福,“幸福是最优良的,它是德性最完满的运用和实现活动”。但是,以“至善”为目标,并不意味着就能够达到“至善”。
在《形而上学》和《尼各马可伦理学》等著作中,亚里士多德将人的活动划分为理论、实践和制作三种形式。根据physis与nomos的分离与对立,理论属于physis的领域,即自然必然性支配的领域——必然王国;实践和制作则属于nomos的领域,即人的自主生活领域——自由王国。理论在头脑中完成,是“不行动的活动”,是“想”,通过“沉思”或“思辨”以求知自然的普遍原理。理论知识分为物理学、数学和第一哲学(神学),其中第一哲学是相对于物理学和数学而言的,它研究具有最高普遍性的原因和原理——关涉的是不动的第一推动者,具有最高的神圣性。在这一问题上,亚里士多德继承了他的老师柏拉图的思想——只有永恒的理念世界才是真实的、有价值的;只有理念才具有绝对的价值,才是善。基于此,他认为人只有通过沉思,与不动的神“照面”,才能领会终极存在,达到“至善”,实现终极价值。但是,亚里士多德并没有像他的老师那样将一切都还原为理论,用理论去说明一切。在他看来,理论上的“知好”并不能等同于活动中的“行好”。因为人在行为中具有自主选择性,所以不可能存在一种普适于人类一切行为的原理和规范,这也就决定了必须在理论的沉思领域之外划分出一个行动的领域与之并列——与超验世界对应的经验世界。一切活动都趋向目的,在行动的领域,“每种技艺与研究,同样地,人的每种实践与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的”。但是,根据活动与目的之间的关联方式,又可在这一领域将人的活动区分为实践与制作。“实践实际上就是人际行为,而人际行为或道德伦理行为正是伦理学和政治学的主题。”它要研究的是人的行为在有选择性(“自由意志”)的情况下如何趋向好的目标,过一种合乎伦理德性和政治公正的生活。与“理论”不同,“实践”关涉善(good)的问题,善作为目的内在于人的伦理和政治活动中。也就是说,实践不是实现其他目的的手段,它的目的“就是活动本身,——做得好自身就是一个目的”。一句话,实践就是一种“善”的实现活动。制作主要指各种生产性活动,它关涉的不是活动自身的好,而是作为活动结果的、生产出的产品的好。即是说,制作活动本身并不是目的,而只是实现目的的手段,它的目的在于产品,所以活动结果高于活动过程。简言之,二者的区别在于:对于实践来说,“活动即为目的”,即“目的在活动之内”,因而和理论一样,实践是目的性的活动;对于制作来说,“活动的产品为目的”,即“目的在活动之外”,因而是手段性的活动。
根据“形式质料说”和人的活动的三分法,亚里士多德得出如下结论。(1)“理论”只求在观念上达到与外部自然界最好的契合度,除此之外并无其他外在目的。作为目的性的活动,理论保持在纯粹的超验领域,从不见诸经验,和人的自主活动无关,不受外物的役使,能够实现终极价值。因此,过沉思的生活是古希腊人所向往的“最好”幸福。但无奈的是,这种幸福只有极少数人能够获得,且发生在纯粹的认识领域中,和实际生活无关。(2)“制作”这一手段性活动的价值意义由作为活动结果的“他物”来规定,而且这个“他物”的价值仅在于维持生理需要、肉体生存,从而为他人从事其他有意义的活动提供自然前提。“当目的是活动以外的产品时,产品就自然比活动更有价值。”由此看来,在制作活动中寻找价值只能是徒劳的,何谈幸福?(3)与“理论”所处的恒常的、必然性的世界相对,“实践”处于变易的、偶然性的世界。在这样的世界里,实践为人的经验生活所牵绊,因此关于它的知识不可能达到理论知识的普遍性程度,人想要在实践活动中求得终极价值是不可能的。但是,实践与理论一样,是目的性的自由活动。它摆脱了人的自然需要,涉及人生的意义,属于人的本质活动。所以说,实践活动虽不蕴含终极价值,但具有价值性,或者说具有价值内涵。过合乎伦理德性和政治公正的生活才是一般人能够获得的幸福,虽然这种幸福是“次好”幸福。
总之,在亚里士多德看来,自由是幸福的内在规定性。理论和实践这两种活动是人的存在方式,是人之为人的自由活动,人的幸福就在政治生活和哲学生活中。当然,对于大部分普通人来说,实践活动以及由之带来的政治生活虽不是“最好”幸福,却是最佳选择。
二、劳动的实践意义与劳动幸福
亚里士多德将实践哲学作为一门学科独立出来。马克思从亚里士多德那里汲取的最重要的思想是,实践是以自身为目的的价值性活动,是人的存在方式。同时,马克思对亚里士多德实践哲学进行的最大改造是,赋予劳动以实践的意义,将其提升为人的自由活动、自主活动。马克思认为真正的幸福只存在于自由劳动中,或者说,只有自由劳动才是幸福的劳动。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制作的特征是生产性,即通过这种活动生产出其他东西来。虽然它也包括像“写诗”这样的精神性活动,但主要是指生产物质生活资料的活动,即劳动。按照亚里士多德的理论,劳动与实践二元对立,无法相容。就此而言,“劳动幸福”是一个无法成立的自相矛盾式的用语。那么,在马克思那里,劳动的命运又如何呢?
马克思的劳动概念主要是继承和发展了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思想和黑格尔哲学对劳动的理解。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在理论上的一大贡献就是提出了“劳动价值论”,即财富(私有财产)不是自然的恩赐,劳动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资本——不论它采取什么形式——不过是“一定量的积累的和储存的劳动”,这一思想大大地提升了劳动的地位。但是,通过深入研究,马克思发现在近代哲学提供的思想胚胎内成长起来的国民经济学中,劳动是一个彻底的经济学范畴,只是维持生存的手段,“劳动在国民经济学中仅仅以谋生活动的形式出现”,其全部意义和价值仅在于财富的增长或资本的增殖。由此看来,劳动在这里仍然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目的在活动之外”、自身价值由“他物”决定的“制作”,马克思将其称为资本统治下的“异化劳动”。根据前文所述,对“制作”来说,作为目的的活动结果必然高于作为手段的活动过程。如此一来,私有财产作为劳动结果反倒成了统治劳动本身的某种永恒存在的先验形式。于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对劳动的赞美摇身一变也就成了对私有财产的辩护。正如马克思所说:“国民经济学虽然从劳动是生产的真正灵魂这一点出发,但是它没有给劳动提供任何东西,而是给私有财产提供了一切。”黑格尔将在国民经济学那里作为经济学范畴的劳动提升为哲学概念,第一次看到了劳动的存在论命意,把劳动与人的本质联系起来,认为劳动是人的自我生成的对象化活动,是人类自由的真正开始。黑格尔“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人自己的劳动的结果”。这样一来,劳动不再是亚里士多德所规定的纯手段性的活动,反而成了“目的在活动之内”的彰显价值性的活动。但问题的关键是,黑格尔对劳动作出如此理解依据的是自我意识的生成特性,他所表达的劳动不过是意识外化、对象化或异化(在这里,异化即内在本质的外化、对象化,三者同义)为感性事物,然后通过意识对自己对象的克服(异化的扬弃)又回归到抽象的思维中,这显然只是一种精神的自我展开或者说“抽象的精神的劳动”。可见,黑格尔与“现代国民经济学家”分享着共同的前提——抽象劳动、异化劳动,因而他的劳动观也就成了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哲学理论支撑。所以,从其本质来讲,劳动在黑格尔那里仍然属于亚里士多德所说的手段性、工具性的制作活动。
真正赋予劳动以自由维度,将其提升到实践位置的是马克思。按照亚里士多德的实践哲学,以劳动为主要形式的制作活动之所以被排除在实践之外,主要是因为它的生产性。马克思对国民经济学家和黑格尔劳动观的批判性重释,使事情发生了彻底的反转——恰恰是劳动所具有的生产性特征使它成为自为目的的自由活动。在马克思看来,人和其他物种都不同,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他”能够不断地突破被给定性、开辟更广阔的天地,“他”因此成为唯一的自由存在物。正如何中华所言:“人是宇宙中唯一能够‘是其所不是’和‘不是其所是’的存在物。除人之外的一切存在(包括动物在内)归根到底都是‘是其所是’的东西。”人为什么能够做到这一点而动物不能?因为“动物和自己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的和自己意识的对象”。
人是一种将自己的生命本身作为对象来加以生产的存在物。那么,生产生命的活动是什么呢?劳动。劳动的优越性在于它是感性的对象性活动,即对象性和非对象性构成了劳动内在的基本矛盾。一方面,劳动是改造对象的对象性活动。通过劳动,人与自然之间实现物质变换,从而创造财富、生产生活必需品以维持自身生存。在这一过程中,世界不断地生成,成为“人化的自然”“人类学的自然界”。另一方面,劳动又是实现人自身的生成、建构与发展的非对象性活动,是人的生命活动本身,是人的生命存在的本质,是对人自己本质的确证。人作为“对象性的存在物”不是“纯粹直观”意义上的对象性存在,他的本质不是“直接的确定性”,而是通过自己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和现实化实现这种确证。劳动正是体现人的本质力量的感性的对象性活动,是人的“自我改造”活动,是“个人存在的积极实现”。由此看来,对象性与非对象性矛盾的展开过程即是人与对象的双向建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虽然也有劳动产品的生成,但“产品都是反映我们本质的镜子”。正是因为劳动的目的不在活动之外,而内在于活动之中,所以它不再是实现其他目的的手段,其过程本身就是目的。
既然劳动本质上是自为目的的活动,是人的自我生成,那么就意味着马克思对亚里士多德的制作活动进行了根本改造,赋予了它自由的维度,将其提升到了具有价值内涵的实践的位置。“外在目的失掉了单纯外在自然必然性的外观,被看做个人自己提出的目的,因而被看做自我实现,主体的对象化,也就是实在的自由——而这种自由见之于活动恰恰就是劳动。”这种“劳动不是作为对象,而是作为活动存在;不是作为价值本身,而是作为价值的活的源泉存在”。更进一步,既然劳动自身的目的和意义在于,通过双向建构,“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那么也就意味着劳动本身具有人学本体论的意义:它是一切生成变化的根据,是“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种体现着人的生命本质、承载着人的福祉的“劳动是自由的生命表现,因此是生活的乐趣”,它甚至“不再表现为劳动,而表现为生活本身的充分发展”。因此,人类生活的最高目的、人类所追求的终极价值不在亚里士多德所说的精神性的沉思中,而在现实的、活生生的劳动中。正是劳动为人类的普遍自由提供了本体论基础,它就是人类的幸福所在。
需要强调的是,对于马克思所说的自由劳动、幸福劳动,我们不能作抽象的理解。人的任何活动都是在具体的历史条件下展开的,自由劳动、幸福劳动也不例外,它本身就是一个过程。在马克思那里,劳动是活动过程和活动结果的统一。那么,人类怎样在劳动过程中达到他的目的、实现幸福呢?
如前所述,劳动本身就是目的性的活动,劳动实现其目的当然不能通过其他手段,它自身就是手段。马克思是借助于黑格尔异化逻辑的历史辩证法,运用劳动自身的辩证运动来解决这一问题的。在私有制条件下,本应作为目的、创造人的整个生命存在的劳动却成了单纯的手段和工具,这就是劳动的异化。到了资本主义社会,这一状态达到它的顶峰形式——资本雇佣劳动。劳动所应具有的人的自我建构与生成的维度与特质不复存在,成了资本的手段,资本家增殖资本这种劳动之外的结果反倒成了劳动的目的。当然,在这一过程中,劳动还有一个目的——工人获得工资。但是,劳动创造的财富(劳动产品)没有归它们的创造者——工人所有,却物化成了资本家的私有财产,至于工人得到的工资只是“产品中最小的、万万不能缺少的部分”,“异化劳动把自主活动、自由活动贬低为手段,也就把人的类生活变成维持人的肉体生存的手段”,这就是劳动生产财富又生产贫困的二律背反。可见,在这里,劳动完全围绕着资本逻辑旋转,“只有这时私有财产才能完成它对人的统治,并以最普遍的形式成为世界历史性的力量”。然而,“自我异化的扬弃同自我异化走的是同一条道路”。从历史的眼光来看,异化劳动并不是只具有单纯的消极作用。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作为现实的类存在物即作为人的存在物的实现,只有通过以下途径才有可能:人确实显示出自己的全部类力量——这又只有通过人的全部活动、只有作为历史的结果才有可能——并且把这些力量当做对象来对待,而这首先又只有通过异化的形式才有可能。”异化劳动不断发展的过程为扬弃异化性质、否定自身准备着条件,它所创造的强大的生产力、日益增长的物质财富为自身的扬弃积蓄着力量。这种力量一旦消除了异化形式,就将成为人的生命力量的确证,成为为每一个人的自由发展服务的社会力量,即“他们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并且自觉地把他们许多个人劳动力当做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这意味着异化的最终克服。“克服这种障碍本身,就是自由的实现”,即劳动自身完成了从手段到目的的辩证运动过程。由此看来,单纯充当手段的劳动只是一种历史性现象,随着历史的发展,作为目的性活动的劳动必将充分展现自己、展现人的本质力量,从而“成为吸引人的劳动,成为个人的自我实现”。“这样,生产劳动就不再是奴役人的手段,而成了解放人的手段,因此,生产劳动就从一种负担变成一种快乐。”
由此可见,与亚里士多德不同,马克思是从自由劳动的角度来表征自由是幸福的内在规定性的,也即真正的幸福存在于自由劳动之中,“‘劳动的绝对自由’是劳动居民幸福的最好条件”。以自由劳动为基础,人们所结成的就是每个人同等地成为目的、共同拥有自由而全面发展权利的“自由人的联合体”。在那里,劳动与人是一体的关系,只有在劳动中,人才不是单纯的物性存在,而是真正的人本身。因此,劳动必将成为人类生活的终极目的和第一需要,它本身就是最值得人去追求的幸福所在。
三、作为人的本质的劳动与人民幸福的实现
接下来的问题是,劳动幸福是不是只能存在于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当今时代,劳动幸福进而人民幸福能否以及如何实现?
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过程之所以被颠倒为手段,劳动结果反而成了人们所追求的唯一目的,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资本主义的私人占有制使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分离。通过无产阶级革命最终确立的社会主义制度改变了不合理的社会关系,“把资本变为公共的、属于社会全体成员的财产”,从而为劳动幸福的实现奠定了最根本的社会制度基础,提供了迄今为止最好的制度保障。
但是,我们应该看到,现代社会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社会,市场经济的趋利性使其必然遵循追求价值增殖的资本逻辑。而实现这一点,需要创造庞大的消费市场。正如法兰克福学派代表人物马尔库塞在《单向度的人》一书中所认为的,资本为了追求利润会不断地在人的“真实需要”的基础上制造“虚假需要”以生产、刺激人的消费欲望。受这种“虚假需要”的牵引,消费不但是对商品占有的无止境追求,更是对附加于商品之上的符号象征性的追求。于是,人所追求的幸福生活脱离了创造性的劳动本身,来到了劳动之外的消费活动中,把不断增长的消费和无限的占有等同于幸福度的提升。这不禁让人产生一种主体性不断取得胜利的假象——实质是物对人犯下的“完美的罪行”。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人与自己生产的物的“颠倒”问题,他在后期著作中也着重论述了资本对激发“虚假需要”所起的决定性作用。如此一来,这种消费主义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不仅造成了劳动和幸福的对立,也使“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成了根本不可能达到的目标。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根本原因在于没有从人的生命活动即劳动中确立人的本质,没有在幸福与人的本质属性之间建立关联,反而将幸福与人的外在属性联系在一起,与少数人欲望的满足联系在一起。
关于人的本质,亚里士多德曾作出这样两种界定。第一,“求知是人类的本性”。理论是不行动的活动,因此能够从事理论活动的就是那些免于行动(没有劳作之苦、没有事务之烦)的哲人(有闲阶层)。第二,“人天生是一种政治动物”。政治动物也就是城邦动物,“城邦正是由自由人组成的共同体”。只有那些免于生产劳作、拥有城邦公民身份的自由人(贵族阶级)才能称为真正意义上的“政治动物”——人。由此看来,亚里士多德通过对人的本质的规定,不但要把人与动物区别开来,还要把人本身划分为三六九等。按照他的观点,理论活动的主体是不涉及身体行动的彻底的有闲阶层,实践活动的主体是拥有自由的贵族,制作活动的主体则是完全没有自由的奴隶。如果再进行归类,前两个就是非劳动者阶级,后一个就是劳动者阶级。可见,亚里士多德对人的生命实践活动的分割隐含着对人的存在的本体论基础的解构,他关于人的本质的规定与阶级对立的现实也是互为诠释的。固然,亚里士多德曾经提出,“我们是怎样的就取决于我们的实现活动的性质”,即人的存在与其活动之间有着天然的统一性——人生在世以什么样的方式存在、如何展开自己的生活与他自身的生命活动样态是一致的,然而,其所处的奴隶主阶级立场决定了在他关于人的本质的论证中,人的生命活动被分割、人的存在的完整性被彻底消解。我们得承认,亚里士多德对人在不同领域的三种活动——理论、实践、制作——的区分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不能将它们彼此分离,甚至制造对立。
那么,马克思是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的呢?如前所述,马克思不但将被传统实践哲学轻视的生产劳动提高到实践活动的基础地位,而且把它视作人所追求的终极价值的承担者。这样一来,会不会像阿伦特和哈贝马斯所认为的那样,马克思忽视了人类的其他实践方式呢?答案是否定的。通过劳动的实践化,劳动被纳入实践范畴,这里的劳动是狭义的,指的是物质生产劳动。除此之外,不管是在思想早期还是成熟期,马克思还经常在广义上使用劳动概念,其泛指人类的一切创造性活动,在外延上与实践范畴等同。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劳动涉及的是人与物的主客体关系,实践处理的则是人与人的主体间关系,两种活动是对立的。与之不同,马克思则认为:“人们在生产中不仅仅影响自然界,而且也互相影响。……为了进行生产,人们相互之间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正如有些学者所说的,“在马克思的劳动概念中,既有人对自然进行技术改造的物质关系,又有人与人相互交往的规范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都凝聚在劳动之中”。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统一于劳动中,其中,人与人的关系包括生产的关系、道德的关系、法律的关系、政治的关系、宗教的关系等。由此可见,劳动是主客间关系和主体间关系的统一,马克思劳动概念的外延包含着亚里士多德所说的伦理政治实践活动。可以说,马克思彻底打通了在亚里士多德实践哲学中处于对立关系的实践与制作的界限,实现了二者的真正统一。
那么,对于在亚里士多德对人的活动所作的三分法中,与实践具有异质性的“理论”又当如何呢?马克思认为,理论必须走出“阿门塞斯”冥国,内置于实践之中,才能使“一个本身自由的理论精神变成实践的力量”。这里的“内置”不是简单地把理论注入实践之中,而是理论以实践为根基和指向,“作为有意识的生命活动”的实践在理论中寻求思想指引与意义引领。因此,理论与实践之间最根本的关系应该是存在论意义上的。只有这样,理论才称得上实践的理论,才具有了“实践性”和“批判现实”的作用;实践也才有了“革命的”和“批判的”意义,才能与人的价值实现结合。就这样,马克思以劳动为基础完成了理论、实践与制作的整合工作。“全部人的活动迄今为止都是劳动。”在他那里,人的各种活动方式之间没有高低贵贱之分,都是人的本质活动,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整体——实践(或广义的劳动)活动系统。换句话说,实践就是一个涵摄人类全部社会生活的统一概念,即“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从这一观点出发,再来看人的存在与人的活动的统一性。实践的总体性特征体现着人的存在的完整性,“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命,他们自己就是怎样”。人的活动是统一的实践活动,人以实践的方式存在着,或者说,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实践就是广义的劳动,这种说法与“人是劳动的动物”是一致的;人正是在劳动中证明了自己是“类存在物”,“劳动创造了人本身”,这就是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规定。由此,马克思从劳动中确立了人的幸福的内在规定性的自由本质,将作为人的本质的劳动与幸福紧紧联系在一起。
既然幸福存在于作为人的本质的劳动之中,那么,幸福的主体就不再是少数精英分子,而是广大劳动人民。不管是亚里士多德还是马克思,其实践哲学的宗旨都是追求人的自由与幸福。只不过由于亚里士多德对人的整体活动的割裂、对人的本质的片面规定,在他那里自由和幸福只存在于“政治生活和哲学生活”中,只能为从事实践交往和理论玄思的少数精英分子所拥有,大多数人只是这些人摆脱外物束缚、获得闲暇、追求幸福的手段和工具而已。马克思以劳动代替实践,打破了理论、实践与制作的界限,从而打通了必然王国和自由王国、价值世界和经验世界。在这个浑然一体的世界中,劳动有了丰富的内涵,既具有功利的经验意义,又具有求善的超验性质,是事实性与意义性的统一(这两个维度共同构成了人的本质活动,体现了人的本质存在)。也正是在“超验”之维的“关照”和“规约”之下,功利性的“经验”才不再是单纯的动物本能活动,一跃成为真正属人的活动。由此,亚里士多德所划定的实践与制作的界限及其所带来的超验与经验的对立得以消解,马克思把主体性赋予了劳动的承担者,使从事生产劳动的“真正的人民”成为全部活动的主体,从存在论的根基上取消了实践哲学只为精英服务的可能性。
马克思之所以对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进行无情的批判,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这种以资本为中心的、为剥削阶级私利服务的理论具有不彻底性,理论不够彻底,就不可能具有“人民性”和“人民立场”。与之不同,马克思的实践哲学“抓住了事物的根本”,它不再是否定人民主体作用的精英哲学,而是自觉地站在人民立场指导群众实践以改造世界的大众哲学、人民哲学。马克思主义的这种“人民性”“人民立场”是由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在历史发展中的地位决定的,或者说它就建立在承认劳动者地位的基础之上。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和剩余价值学说,“工人阶级是生产全部价值的唯一的阶级”,“价值只是劳动的另一种表现”,人的本质在现实中的体现就是劳动创造价值,其价值理应归劳动者所有,劳动者、人民群众才是社会的主体,也必将成为新社会的主人。由此,马克思发现了一个“人民的世界”,这里蕴藏着改造世界、解放全人类的全部力量。“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批判的武器”和“武器的批判”的结合是由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的现实道路。总之,“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马克思实践哲学实现了理论的彻底性,确立了人民立场。
“学习马克思,就要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坚守人民立场的思想。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秉持马克思的这一思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追求的不是少数精英而是全体人民的普遍幸福。“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劳动者主体地位的确立以及劳动权利的获得和保障,人们看到了劳动幸福之希望的曙光。”因为“这种制度将给所有的人提供健康而有益的工作,给所有的人提供充裕的物质生活和闲暇时间,给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在这里,“所有的人”为“所有的人”而劳动,即每一个人都用自己的劳动产品满足他人的需要。只有这样才能实现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提出的“人民的现实幸福”,因为“人们只有为同时代人的完美、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才能使自己也达到完美”。中国共产党是全体人民利益的代表,“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为人民谋幸福是我们党的初心与价值追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中国共产党人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治国理政实践,大大提升了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提出,保证了广大人民群众可以享受劳动过程,分享劳动成果。人民是幸福的主体,劳动是幸福的源泉,“劳动者的利益在于劳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美好生活”就是“幸福生活”,“幸福不会从天降,美好生活靠劳动创造”。中国共产党奋斗目标的定位与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换,无疑是对“劳动幸福”理解的一次伟大飞跃。
文章来源:《哲学研究》2021年12期